关于建立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咨询日制度的通知

作者:   新闻来源:三全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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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0-03-17   浏览:331

学院各部门:

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》(国发办[2009]3号)和学院《关于加强和改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院发 [2009]55号)文件精神,在现时期日益严峻的就业压力下,针对大学生群体呈现集体性“职业无意识”现象,更好地帮助大学生提高职业规划意识,做好职业生涯规划,树立正确的择业、就业和创业观念,充分体现学院在就业指导服务工作中 “全程化、专业化”的指导思想;同时,密切学院与学生的联系,及时了解学生关心的问题、解决学生思想中的困惑,真正落实高等教育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,推动学院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。经研究决定,设立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咨询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咨询时间与地点

(一)时间:每周星期三,节假日顺延。

(二)地点:就业指导服务中心(暂定)。

二、咨询范围

学院全体在校生。

三、咨询的组织与协调

(一)每个咨询日由一名专职就业指导人员和一名兼职就业指导人员组成,并负责记录和协调有关事宜。

(二)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安排和协调咨询日的有关工作。并负责向相关领导汇报咨询日工作开展情况,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咨询工作信息。负责相关处理意见及情况的反馈公布等工作。

四、咨询内容

(一)对学院就业指导服务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;

(二)学生在学习生活、职业规划、职业心理、职业定位、职业兴趣及就业前景等方面遇到的问题;

(三)学生在择业过程中遇到的关于择业信息、择业技巧、就业政策等相关问题;

(四)其它事宜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咨询值班人员严格遵守时间要求,认真听取咨询者诉求、意见和建议,及时有效地解答、解决同学们面临的各种问题,提供有益的参考和有效的帮助;对因政策规定等原因不能当即答复或解决的,明确告知,做好思想疏导工作。

学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咨询情况记录、整理、归类工作,为学院就业指导工作及相关工作开展提供合理建议与决策依据,积极推进和谐校园建设。

六、未尽事宜由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解释。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   
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??一??年三月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