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体学生:
由于部分同学在机房内擅自使用U盘、手机、MP4等移动存储设备,已多次造成计算机设备的严重损坏,为给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上机环境,规范机房管理,防止设备事故、教学事故发生,保障计算机机房更高效地为教学、教研服务,使计算机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,特作如下通知:
一、严禁学生在上机期间连接使用任何外接设备(U盘、MP3、MP4、手机移动硬盘等)。
二、对于私自使用上述设备的学生将按照《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》第七条、第九条之规定,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,情节严重者,取消学士学位,直至取消学籍。
三、学生因违反上述规定受到处分后,该生在计算机房进行的课程,不得参加该课程期终考核,成绩记为零分。
四、学生造成设备损坏者,照价赔偿;触犯法律者,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!
望同学们严格遵守《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计算机机房管理规定》,强化安全理念,保障计算机机房更好地为教学、科研服务。
教务部 教育技术中心
2010年4月1日